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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书香校园”建设,积极引导师生“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进一步培养广大师生的阅读兴趣,调动师生的阅读积极性,鼓励师生课余时间走进图书馆,充分利用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阅读氛围,发挥图书馆丰富馆藏资源的作用,特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走进图书馆、畅享新阅读”活动。 本活动面向全校师生,以图书馆开展的各项读书活动为载体,以师生参与度为依据,以读书效果为导向,以评促学,以评促教。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图书馆组织开展的“4.23世界读书日”、“毕业季”、“迎新季”、“校园读书月”等系列读书活动,每年底开展一次“优秀读者”评选奖励活动,评选出真正爱读书、多读书、热爱图书馆的读者,予以表彰奖励,以期带动我校书香校园建设。 一、活动时间 每年3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4.23世界读书日”、“毕业季”、“迎新季”、“校园读书月”等系列活动方案内容为准。 三、活动范围 全体在校师生 四、“优秀读者”评选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评选对象及名额比例 共设优秀学生读者、优秀教师读者、优秀阅读型院系、优秀阅读型书院4个奖项,具体如下: 1.优秀学生读者奖 评选对象全校学生,评选名额为每年100名。分别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2.优秀教师读者奖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含长期外聘人员),评选名额为每年10名。 3.优秀阅读型院系奖 评选对象为全校各院系,评选名额为每年优秀阅读型院系2个。 4.优秀阅读型书院奖 评选对象为全校各书院,评选名额为每年优秀阅读型书院1个。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读者的评选标准 (1)纸质图书借阅量、入馆次数和研修室使用次数前200名的学生读者有资格参与评选。 (2)参与或协助组织策划图书馆组织举办的迎新生系列活动、世界读书日4.23系列活动、琴湖书话系列活动、百人诵读系列活动、读书分享会活动等阅读推广活动。 (3)在图书馆组织举办的馆悦检索、百人诵读、征文等阅读推广活动中获得奖项。 (4)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 (5)分享阅读感想体会投稿至图书馆线上多媒体平台(馆学长微咖或QQ公众号),被采用。 (6)参与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荐购图书工作。 (7)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无违规情况,爱护公共设施。 2.优秀教师读者的评选标准 (1)纸质图书借阅量、入馆次数和教学文献阅览参考区使用次数前50名的教师读者。 (2)参与图书馆“为学生推荐一本好书—教师荐读活动”。 (3)参与图书馆组织举办的资源培训活动。 (4)参与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荐购图书工作。。 (5)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无违规情况,爱护公共设施。 3.优秀阅读型院系奖的评选标准 (1)各院系教师的图书借阅总数、入馆人数、研修室使用次数,按院系教师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2)院系教师参与图书馆“为学生推荐一本好书—教师荐读活动”人数比例排行。 (3)院系教师参与馆藏文献建设荐购图书数量比例排行。 (4)教师参与图书馆培训活动人数比例排行。 (5)所在院系优秀教师读者比例排行。 4.优秀阅读型书院奖的评选标准 (1)各书院的图书借阅总数、入馆人数、研修室使用次数,按书院人数比例计算,进行排行。 (2)书院教师参与图书馆“为学生推荐一本好书—教师荐读活动”人数比例排行。 (3)以书院、年级、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4)参与图书馆活动人数比例排行。 (5)书院的优秀学生读者和优秀教师读者的比例排行。 (6)在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推广活动中获得奖项。 (三)评选程序 1.根据公布名单,符合条件的读者和书院如实填写《优秀学生读者申报表》(附件1)、《优秀教师读者申报表》(附件3)、《优秀阅读型院系申报表》(附件5)、《优秀阅读型书院申报表》(附件7)自行申报。 2.图书馆核实申请材料,根据《优秀读者综合评分表》(附件2)、《优秀教师读者综合评分表》(附件4)、《优秀阅读型院系综合评分表》(附件6)、《优秀阅读型书院综合评分表》(附件8)组织评审工作。 3.评委组打分,根据综合考评成绩,确定获奖名单。 4.获奖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学校新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1.优秀学生读者奖励 (1)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证书及奖品。 (2)上机时长优先权,在下一个学年开始,上机时间由原来3小时增加到6小时。 (3)为获奖个人提升借阅等级,在下一个学年由原来可借5册增加到7册。 2.优秀教师读者奖励 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名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图书、电子图书卡等) 3.优秀阅读型院系、书院奖励 授予一个校级奖项,颁发“优秀阅读型书院”“优秀阅读型院系”名誉奖杯或奖牌。 4.图书馆召开优秀读者表彰会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