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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图书馆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2-06      作者:       浏览次数:41

图书馆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全馆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防事故等治安、消防防范工作,预防发生治安案件和火灾等灾害事故,维护图书馆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教育部2010年1月1日颁布施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精神和三全学院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为了保护图书馆的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办公室、书库、阅览室、机房等是安全责任岗位,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

1、图书馆设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副馆长或馆长助理、各部门主任(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副馆长或馆长助理兼任,组员由各部门主任兼任。

2、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办公室总务后勤负责人为全馆安全管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

3、办公室、阅览室、书库、机房等各岗位工作人员为岗位安全直接责任人。

4、图书馆门卫值班人员受学校保卫部门和图书馆双重领导和管理。

二、图书馆安全管理规定

1.图书馆实行凭证出入制度。本校读者、工作人员凭“校园卡”入馆;来访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登记,由安全值班人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确认后方可入馆。

2、无关人员严禁入馆

3、严禁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不准擅自在馆内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4、本馆职工携带本馆公物出馆须在门卫值班处登记;非本馆工作人员携带本馆公物出馆须由本馆相关部门职工陪同并登记。

5、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6、全馆灭火器材设备务必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准随意移动,更不准擅自挪作它用或转移地点。

7、安全通道、火警电话等要有明显的标示。安全通道禁止摆放物品,保证防火通道的畅通,

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规定,不准擅自拉、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认真执行普通电器、空调、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电子阅览室等电器设备集中的场所,严禁在电器设备电源不关的情况下关开总闸。

9、每天下班时,各部门、阅览室、书库等务必拉闸断电,不能断电的机房除外。

10、部门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各级组织安全管理职责

1、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1)根据校保卫部门的要求和馆里的安全管理任务,制订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计划、应急预案,建立《图书馆安全巡检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保卫部门等上级安全机关布置的消防安全任务。

       3)负责全馆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并协助保卫部门等上级机关处理馆内发生的治安和消防安全问题。

       5)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消防知识教育。

       6)负责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工作考核和奖惩。

        2、各部门安全责任人

1)贯彻落实图书馆、校保卫部门等上级安全机关颁布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完成各项治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任务。

2)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图书馆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3)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与消防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馆内各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熟悉本部门应急疏散通道,遇有紧急情况会应急处置和报警(学校报警电话?)

4)负责及时组织处置治安、火情、火险等突发事故。

3、岗位安全责任人

1)贯彻落实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完成各项治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任务。

2)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全面或专项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清楚并签字备案《图书馆安全工作专用记录簿》。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之前,必须所辖范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本部门安全员汇报,同时对安全隐患采取应急措施予以消除。

3)加强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了解馆内各种的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会使用馆内各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遇有紧急情况会应急处置和报警。

4)协助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管理、检查、维护本岗位配备的安防、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排除故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4、图书馆门卫值班管理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图书馆范围内(责任区)每天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2门卫值班人员人员负责本责任区的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发生治安案件和火灾等灾害事故,维护本责任区的正常工作秩序。

3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4、正常开放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在规定开放的门厅口值守,作好值班记录。

5、门卫值班人员负责进馆读者和工作人员验证和来访图书馆人员的检查登记、电话联系等。对来宾来客进行登记,并且与会客人员及时联系。不遵守本馆规定者,门卫有权阻止进馆;对于情节严重不听劝阻者,门卫须将其交给馆办公室处理或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1)工作人员、本校读者一律凭“校园卡”刷卡入馆;

2)来访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登记,由安全值班人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确认后方可入馆。

6严格执行馆纪和馆规,态度认真、文明、友好。妥善处理与读者、工作人员的关系,不在工作场所与读者、工作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发现问题或矛盾,及时报告馆办公室处理。

7、维护馆内安全防止无关人员入馆。严禁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

        8、未经馆办公室批准、登记,不许任何人携带本馆公物出馆。

        9、负责监督大门前读者和工作人员的自行车电动车按规定地点停放,确保读者出入通道和安全通道畅通。

        10、遇有突发事件需要疏散人员时,要协助工作人员迅速撤除大门口的隔离设施(打开通道机、大门)、花卉等障碍物,疏通通道。

  11、门卫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和图书馆办公室处理。

  12、每天工作人员下班时,门卫值班人员要协助工作人员检查馆内各种场所门窗、水电是否关闭,有无人员滞留,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能够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安全员处理。

13、门卫值班人员要会使用馆内各种安防、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遇有紧急情况应会紧急处置和报警。夜间和闭馆期间,应不间断的在馆内馆外巡查,发现问题能够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发现盗窃等治安案件,火情、火险等紧急情况,要首先报告校区保卫部门(学校报警电话?),再报告图书馆相关部门负责人。

14、协助图书馆处理本责任区发生的有关案件或事故,及时如实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和图书馆。

15、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携带亲朋好友等无关人员入馆闲聊、玩赏;不在值班室内使用未经允许的大功率电器;

16、因门卫值班人员工作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负责赔偿。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纳入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体系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安全工作列入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中,与业务工作同步布置,平时与业务工作同步检查,年终则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对于违反安全制度在工作中出现事故的要追查当事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经济赔偿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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